建湖县人民法院招聘驾驶人员2名

发布日期:2025-03-14  (此信息已过期)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建湖县人民法院拟通过劳务公司招录聘用制驾驶员到法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聘用制驾驶员2名(男性)。
2.聘用制驾驶员是为法院综合事务提供辅助性工作的专门人员,不占法院系统的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和工勤人员编制,不具有法院在编人员身份和公务员身份,只行使综合事务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纪律意识强、服务意识好,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
3.年龄30周岁以下(1995年3月14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按招聘岗位需持有A1(A2)或B1驾驶执照且有3年以上驾龄(中共党员、退役士兵的优先考虑录用),具备较高的安全行车意识和丰富的车辆驾驶、维护和保养经验;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无严重疾病,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行政、治安处罚或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
2.曾因酒驾、醉驾等严重违反交通法律、法规行为被交警部门处理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被用人单位开除或辞退的人员;
5.其他不宜招聘的人员。

三、招录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岗位技能测试(实车操作)、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4日至3月21日
咨询电话:0515-69076593、0515-69076592
联系人:陆慧娟、王  莉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请将以下有关材料以PDF格式,通过压缩文件发送至jhfyzzc@163.com邮箱。
(1)《建湖县人民法院招聘驾驶人员报名表》。
(2)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驾驶证,带有二维码识别的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个人信用报告以及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等,目前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资格审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招录条件者,取消考试资格。符合招录条件者,发放驾驶技能测试通知。
4.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申报。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和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包括技能测试和面试。
1.技能测试。技能测试由建湖县人民法院行装科负责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驾驶技能,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工作由建湖县人民法院政治部会同行装科组织实施,根据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沟通协调能力、岗位适应性、反应及应变能力等。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总成绩按照技能测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
(三)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根据拟聘用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
(四)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如发现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综合得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建湖县人民法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届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为3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合同期满根据法院工作需要和聘用人员的表现决定是否续签。薪酬待遇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四、监督
招录工作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15-85361030

五、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本公告,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如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相关后果由考生负责。
2.各招录环节由建湖县人民法院组织实施。
3.公告未尽事宜,由建湖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建湖县人民法院招聘驾驶人员报名表

建湖县人民法院
建湖县国投公司
2025年3月13日
原文来自公众号:建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