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高作镇招聘公益性岗位2名

发布日期:2024-10-22  (此信息已过期)
为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1〕3号)、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十三部门关于转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建人社〔2021〕44号)文件精神,现就公益性岗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建湖籍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岗位
公益性岗位共2人,其中便民服务岗—保洁1人,城乡社会管理岗1人。


三、招聘条件
1、热爱基层工作,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敬业精神,能适应岗位工作能力;城乡社会管理岗的文化程度至少高中及以上学历,熟悉办公自动化WORD、EXCEL操作;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无犯罪行为。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第二代)、毕业证书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张二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报考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报名地点:高作镇行政审批局(高作镇便民中心一楼大厅),
联系人:杨  明,联系电话:13056133036;
             沈治淮,联系电话:13056190952。
报名时间:2024年 10月22日—11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二)资格初审。由镇组织、纪检和相关用人单位共同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高作镇将根椐岗位报名情况和工作需要组织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和考试。其中城乡社会管理岗由我镇会同纪检等相关部门组织考试,考试分为办公自动化实践操作和面试两部分,总分各50分。按办公自动化实践操作(计算机汉字录入和excel表格制作)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面试合格线60分,择优录取。社会便民服务岗仅需面试,面试合格后,择优录取。
(四)体检。面试(考试)后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体检合格后一并录取)。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湖e人社公众号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具体岗位由高作镇统筹安排。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险(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年,三年期满自动解聘。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六、退出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和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安置人员试用期内(1个月)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就业再就业的;
4、符合就业困难人员退出情形;
5、不宜工作的其他情形。

建湖县高作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