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县人武部委托公开招聘编外用工3名

发布日期:2024-09-23  (此信息已过期)

根据县人武部工作需要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编外用工管理的通知》(建办发〔2021〕21号)文件精神,建湖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国投公司)受县人武部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用工人员,明确县国投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建湖县创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相关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违法行为;
2.具有招聘岗位的相应专业学历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详见附件1);

3.政治素质好,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能够承担临时性或突击性加班加点工作;
4.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和应急处理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运用计算机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5.身体健康。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被司法调查的涉嫌违法犯罪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
4.违反考试纪律被禁考、且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20日—30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地址:建湖县创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建湖县人民南路919号金融城北楼16楼1609),联系人:刘女士18861976366;陈先生18164129346,联系邮箱:2857471559@qq.com。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
(2)二寸证件照纸质版2张并提供电子版;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书(证照)复印件,学信网上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
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政治素养和运用有关理论、知识、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党的创新理论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4年9月30日下午2:30—5:30。
2.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人数不足按实际人数入围。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养、专业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面试成绩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60%、40%计算。总分同分者取面试成绩高者,笔试、面试都同分者须进行加试。考核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将通过电话通知应聘者。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总成绩按1:1组织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由考生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武部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建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三、聘用
招聘后采用劳务派遣制,县人武部与县创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县创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派遣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合同期为2年。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1个月,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薪酬待遇。

附件1:建湖县国投公司受县人武部委托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岗位表
附件2:建湖县国投公司受县人武部委托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