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检察院公开招聘书记员6名

发布日期:2024-09-11  (此信息已过期)
根据工作需要,建湖县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
(三)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学历、专业等要求详见职位表;
(四)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具备计算机速录技能;
(五)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0日至2004年9月16日期间出生);
(六)具有1年以上(截至报名结束时)江苏省检察机关工作经历的现有聘用人员或具有计算机速录特殊技能(取得国家速录师三级/高级技能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9月10日以后出生),不受专业限制;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报考时,不受专业限制;
(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回避关系的职位;
(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检察机关工作的。

二、报名、考试
(一)网上报名
2024年9月10日9:00至9月16日16:00,考生登录网址https://jssj.ksbm.com/进行报名,按照要求提交个人信息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电子照片(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内)。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职位表见附件),报名信息还应填写以下情况:
1.参加岗位技能考试时采用何种输入法、速录法(如:搜狗拼音、极点五笔、亚伟、E迅、飞耀等);
2.是否持有国家速录师三级/高级技能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是否具有1年以上(截至报名结束时)江苏省检察机关工作经历;
4.是否服从地级市范围内相同报考条件的职位调剂。
特别提醒:2024年9月16日16:00报名通道关闭。报名通道关闭后,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建议报考人员尽早报名并及时查询资格初审情况。对于“踩点”报名(临近报名通道关闭时才报名或更改报名信息)所造成的报名未成功情形,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资格初审
2024年9月10日9:00至9月16日18:00,网上审核考生报名信息及照片。
特别提醒:资格审核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网上缴费
2024年9月10日9:00至9月17日16:00,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网上缴纳考务费(缴费标准为100元/人)。
未在9月17日16:00前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特别提醒:报名结束后,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职位,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已完成缴费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9:00—16:00,不愿补报其他职位的,可联系工作人员退回考务费。逾期未补报或未联系工作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不退考务费。
(四)网上打印岗位技能考试准考证
2024年10月14日9:00至10月19日16:00,报考人员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岗位技能考试准考证。
(五)岗位技能考试
岗位技能考试拟于2024年10月20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岗位技能考试为计算机速录,速录方式不限。考试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10分钟,语速为100字/分钟,根据记录准确率评分。岗位技能考试使用台式电脑、标准键盘,预装有极品五笔、极点五笔、王码五笔、万能五笔、搜狗五笔、智能ABC、微软全拼、搜狗拼音、百度拼音、QQ拼音、紫光拼音、谷歌拼音、亚伟、E迅等输入法、速录法(超出上述输入法、速录法的,可根据考生网上报名信息中注明的输入法预装)。严禁考生携带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及词库。使用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岗位技能考试后,按择优原则(岗位技能考试准确率95%以上、各职位招聘人数1:4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六)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2024年11月4日9:00至11月8日16:00,进入笔试的报考人员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七)笔试
笔试拟于2024年11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为120分钟,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和文字表达能力等,不指定参考用书。
(八)面试
面试拟于2024年11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在岗位技能考试和笔试均合格(岗位技能考试准确率95%以上、笔试6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照各职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按岗位技能考试分数乘以0.4加上笔试分数乘以0.3的方式计算成绩,从高至低确定面试人员。
如出现某一职位无面试人选时,由省检察院负责统一组织调剂。调剂将从所在地级市填选服从调剂、报考职位与调剂职位条件相一致、岗位技能考试和笔试均合格的考生中,按照各职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按岗位技能考试分数乘以0.4加上笔试分数乘以0.3的方式计算成绩,从高至低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前,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速录职业资格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员。

三、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由各招聘检察院组织。
(一)体检
在面试人员中按照岗位技能考试、笔试、面试分数分别占40%、30%、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照各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至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岗位技能考试分数从高至低排序;岗位技能考试分数仍相同的,按照面试分数从高至低排序。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主检医生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生担任(主检医生根据体检情况作出体检结论,体检医院加盖公章)。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职位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递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由各招聘检察院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察标准进行考察。
(三)公示
对考察合格者,在各招聘检察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省检察院统一审批后,由各招聘检察院办理聘用手续。
如已聘用人员在下一次全省统一公开招聘书记员之前,主动放弃聘用或被解聘的,根据工作需要,可在报考同职位且参加面试未被录用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人选,由招聘检察院提出并层报省检察院政治部审批。

四、待遇保障
试用期满后实行基本工资、等级工资、绩效工资和工龄工资相结合的计酬办法。具体工资标准由各招聘检察院根据聘用制书记员等级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财政状况等因素确定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聘用制书记员依法缴纳“五险一金”,享有带薪休假、健康体检、工会福利等权利和履职保障。

五、咨询电话
(一)报名过程中的电子照片制作及提交审核、网上缴费、准考证打印等技术问题,请联系技术人员解决,电话:025—66049069(此电话不负责政策咨询);
(二)咨询各职位报名政策问题,请联系职位表中招聘检察院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