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开发区招商投资促进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

发布日期:2024-08-31  (此信息已过期)
因工作需要,建湖县开发区招商投资促进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廉洁奉公,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无不良从业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注:参照《公务员法》第74条规定,与招聘单位之间存在相应关系应当回避的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商人员3名。具体条件: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执行能力,熟悉金融、招商、外资外贸等业务,有较强的责任心,熟练应用计算机网络、办公软件。


三、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2日—9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

江苏建湖开发区管理委员会318室(建湖县开发区永兴路6号)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前应聘人员应填好《建湖县开发区招商投资促进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见文末附件)。报名联系电话:0515-86250484(8:30-11:30;14:30-18:00)。
4、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
(1)二张二寸本人近期(1月内)免冠正面红底彩照;
(2)填写招聘报名表2份并签名;
(3)身份证正反面(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电子档案);
(5)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已有工作单位的需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报名资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2)应聘人员报名后须保持通讯畅通,如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本人,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资格审查及聘用流程

1、资格审查
根据个人提供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工作能力等证明材料,对照岗位要求,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
2、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考察内容包括公共知识、综合能力、个人素质。具体时间、考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无指定参考资料。
本次笔试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得分,从高到低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人员在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与应聘岗位的适应程度。具体面试地点、时间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面试时需携带各类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结合笔试(40%)、面试(60%)情况,择优确定组织考察人员。
4、组织考察
对考试通过人员进行组织考察,着重审核其工作经历、工作实绩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及其学历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
5、体检
对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安排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
6、公示
根据考试、组织考察、体检结果等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7、聘用
公示期满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按约定薪酬待遇的80%执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所有聘用人员具体工作岗位及内容,服从公司统一安排。


附件1:建湖县开发区招商投资促进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诚信承诺书

建湖县开发区招商投资促进有限公司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