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建湖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建筑固定消防设施讲师等岗位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20  (此信息已过期)
为进一步加强建湖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行政执法法制审核人员1名、镇级消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3名、建筑固定消防设施讲师2名、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解说员2名、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1名、文秘岗位1名、车辆维修技师1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召计划
1、辅助行政执法法制审核人员1名(男性)。主要协助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消防执法办案与社会消防、火灾事故调查及其他消防执法类工作,开展执法案件审核把关工作。要求具备法学学历背景或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消防相关行业的工作经历,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理解能力以及较强的学习和适应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软件。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等相关证书者优先。
2、镇级消委会工作人员3名(男性)。主要从事基层消防监管、防火巡查、档案整理等工作。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理解能力以及较强的学习和适应能力,具有一定的摄影、摄像技术,能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软件。
3、建筑固定消防设施讲师2名(男性)。主要从事建筑固定消防设施培训基地培训工作。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消防相关行业的工作经历,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等相关资质,能熟练操作、检查、讲解建筑固定自动消防设施,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理解能力以及较强的学习和适应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软件。
4、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解说员2名(男性)。主要负责消防科普教育体验中心的解说以及日常管理、设备维护。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等相关资质,普通话标准,形象气质佳,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擅长线上、线下活动策划、联动,有较强的活动创意策划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新媒体应用,具有一定的写作基础,有播音主持经验优先。
5、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1名(男性)。主要负责融媒体中心消防宣传、活动策划、视频剪辑等工作。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学习、独立策划设计新媒体产品能力,具备良好的创意表现能力及领悟能力,并熟练运用绘画、动画等专业编辑软件,独立完成动画、海报、H5、长图等制作,有3年及以上策划制作新媒体产品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6、文秘岗位1名(男性)。主要负责行政公文、行政活动、会议等相关文件的撰写校对工作,协助领导进行会议事宜准备以及相关文件的整理与归档。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组织和文字能力,汉语言文学、中文、新闻学、文秘相关专业,具有一年及以上的综合文字材料撰写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
7、车辆维修技师1名(男性)。主要负责车辆巡检及故障排查维修。要求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汽车维修类或相关专业,有B2驾照,熟悉汽车构造,了解车辆故障排查及维修的工作流程,从事车辆维修工作3年以上,有汽车厂家认证资格证书者优先。

二、薪酬待遇
(一)本次招聘录用人员的性质为直接签订用工合同。
(二)招聘人员须服从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分配和管理。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后,统一进行工作分配。
(三)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文秘岗位实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每周休息2天,遇有突发事件、紧急任务或不可抗因素影响,事后适时安排补休。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期间发放工资2500元/月(含“五险”及保险费用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者,年薪约为6.5万元(含“五险一金”、月度考评及保险费用等)。
(四)镇级消委会工作人员、车辆维修技师实行周一至周五驻地办公工作制(晚上住就近专职队站),周末休息2天,遇有突发事件、紧急任务或不可抗因素影响,事后适时安排补休。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期间发放工资2500元/月(含“五险”及保险费用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者,年薪约为7万元(含“五险一金”、月度考评及保险费用等)。
(五)建筑固定消防设施讲师、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解说员实行周一至周五24小时备勤工作制,周末休息2天,辅助行政执法法制审核人员实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每周休息2天,遇有突发事件、紧急任务或不可抗因素影响,事后适时安排补休。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期间发放工资2500元/月(含“五险”及保险费用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者,年薪约为8万元(含“五险一金”、月度考评及保险费用等)。

三、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报名条件
1、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且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献身消防救援事业;
4、身体、心理健康,无传染性、慢性疾病,无纹身、不良嗜好;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者辞退的;
(4)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
(5)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6)具有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1、辅助行政执法法制审核人员、镇级消委会消防工作人员、建筑固定消防设施讲师、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解说员年龄在25周岁至35周岁(1989年4月15日至1999年4月15日期间出生);
2、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文秘岗位年龄在22周岁至30周岁(1994年4月15日至2002年4月15日期间出生);
3、车辆维修技师年龄在25周岁至40周岁(1984年4月15日至1999年4月15日期间出生);
4、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拥有消防救援队伍从业和具有招聘岗位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5、需具备各招聘岗位相关的国家级职业资格证书者。

四、招录流程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须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到盐城市建湖县消防救援大队(盐城市建湖县明珠西路39号)。
1、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1份。
4、户口簿复印件一份1份。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个人征信报告。
7、征召岗位相关证书及其他相关技能证书、学历证书、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0日-2024年4月15日(工作日8:30—11:30,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咨询方式:现场咨询、电话咨询
联系人和电话:张站长(15705112666)
(二)体能、笔试、面试和能力测试:通过资格初审的,进入体能、笔试和面试环节,体测项目为1000米跑和俯卧撑。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相关专业业务理论及日常办公基本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体能成绩占总成绩的2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计算总成绩。
(四)体格检查: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取体能成绩高者)。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五)政治审核:体检结束后,将对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自行填写《建湖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消防工作人员政治审查表》至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安派出所及村(居)委会或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核实报名人员的姓名、年龄、户籍地址、实际居住地、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现实表现等基本情况。政治审查参照公务员政治审查要求进行,政审不合格者,予以淘汰,有前科劣迹的人员,不予招录。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者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五、公示和录用
(一)盐城市建湖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招录对象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等情况,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三)招录人员由盐城市建湖县消防救援大队直接签订劳动合同。辅助行政执法法制审核人员、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文秘岗位派遣至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作;镇级消委会消防工作人员派遣至乡镇工作,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进行工作分配;建筑固定消防设施讲师派遣至县建筑消防设施培训基地工作;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解说员派遣至县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工作;车辆维修技师派遣至县战勤保障库车辆维修室工作。

六、办理手续
招录人员转正前,由盐城市建湖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进行统一集中培训,试用期考核不达标的人员予以淘汰,考核达标的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用工期间如发现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工作的,盐城市建湖县消防救援大队有权随时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

七、征召提示

此次征召工作由盐城市建湖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本次招聘不委托第三方机构、不接受培训机构报名;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用资格。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盐城市建湖县消防救援大队招录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