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湖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公开招聘医学类成熟人才7名
建湖县是江苏省深化医改先行先试地区。因工作需要,建湖县妇幼保健院决定公开招聘7名医学类成熟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详见《建湖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公开招聘医学类紧缺专业成熟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执业资格及相关经历要求。
5.具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年龄为45周岁(1977年7月11日以后出生)以内。
6.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②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月19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三、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
在建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2.组织报名。
⑴报名时间:2023年7月11日—7 月19日16:00。
⑵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将相关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名:岗位名称+所学专业+姓名+手机号码)发至邮箱631742043@qq.com
上传报名材料须提供下列材料原件扫描件:
①《建湖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医学类紧缺专业成熟人才报名表》(附件2,粘贴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④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扫描件。
⑤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临床工作经历不少于3年证明扫描件。
应聘人员在提供材料时,须同时提交《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3),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初审:2023年7月11日—7月20日12:00
(4)陈述申辩:2023年7月11日— 7月20日16:00
(5)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7月11日—7月20日18:00
(6)缴费确认:2023年7 月11日— 7月20日18:00
(7)设1:2开考比例,若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的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岗位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另行通知)。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原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100元。具体缴费方式详见邮件通知,逾期未缴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考试及资格复审。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笔试内容为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总分100分,50分为合格线。
对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方可进入面试。面试采取行业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及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按招聘专业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因个人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缺额的,在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
5.公示及聘用
⑴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⑵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⑶严格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说明
1.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2.建湖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86232096。
3.建湖县妇幼保健院负责接受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515-69076899。
附件1:建湖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公开招聘医学类紧缺专业成熟人才岗位表
附件2:建湖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公开招聘医学类紧缺专业成熟人才报名表
附件3:个人诚信承诺书
一、招聘岗位
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详见《建湖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公开招聘医学类紧缺专业成熟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执业资格及相关经历要求。
5.具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年龄为45周岁(1977年7月11日以后出生)以内。
6.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②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月19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三、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
在建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2.组织报名。
⑴报名时间:2023年7月11日—7 月19日16:00。
⑵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将相关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名:岗位名称+所学专业+姓名+手机号码)发至邮箱631742043@qq.com
上传报名材料须提供下列材料原件扫描件:
①《建湖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医学类紧缺专业成熟人才报名表》(附件2,粘贴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④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扫描件。
⑤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临床工作经历不少于3年证明扫描件。
应聘人员在提供材料时,须同时提交《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3),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初审:2023年7月11日—7月20日12:00
(4)陈述申辩:2023年7月11日— 7月20日16:00
(5)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7月11日—7月20日18:00
(6)缴费确认:2023年7 月11日— 7月20日18:00
(7)设1:2开考比例,若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的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岗位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另行通知)。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原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100元。具体缴费方式详见邮件通知,逾期未缴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考试及资格复审。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笔试内容为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总分100分,50分为合格线。
对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方可进入面试。面试采取行业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及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按招聘专业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因个人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缺额的,在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
5.公示及聘用
⑴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⑵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⑶严格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说明
1.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2.建湖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86232096。
3.建湖县妇幼保健院负责接受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515-69076899。
附件1:建湖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公开招聘医学类紧缺专业成熟人才岗位表
附件2:建湖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公开招聘医学类紧缺专业成熟人才报名表
附件3:个人诚信承诺书
建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