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03  (此信息已过期)
因工作需要,建湖县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正式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建湖县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可登录以下网站查询下载:

建湖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hu.gov.cn/

建湖县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廉洁奉公,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注:参照《公务员法》第74条规定,与招聘单位之间存在相应关系应当回避的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6日—9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建湖县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建湖县开发区明星路6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前应聘人员应填好《建湖县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4、报名材料:
(1)二张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蓝底彩色照片;
(2)填写招聘报名表并签名;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电子档案,查询结果页须含学历查询二维码);
(5)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职称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已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报名注意事项:
(1)在本批次公布的建湖县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聘岗位中,每位应聘人员仅限应聘1个岗位。
(2)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报名资料,经审核,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者如有异议,可从收到审核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县开投公司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应聘人员报名后须保持通讯畅通,如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本人,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4)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名人员应在报名前申领“苏康码”,于报名当天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居住在江苏省外的考生申领“苏康码”时,可在“到江苏居住地区”和“到江苏后详细地址”栏中填写招录单位地址或来苏后拟入住地址等)。“苏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报名地点,其中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还应当持2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名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四、资格审查及录用流程
1、人岗相适度评价。由考核小组对照岗位要求,根据个人提供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工作能力、职称等证明材料,进行适岗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通过人岗相适度评价的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不少于2﹕1,如不足2﹕1的,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面试。具体面试地点及时间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符合招聘条件者直接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应聘人员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和相关联的专业技能知识,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未达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成绩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由建湖县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考察。由建湖县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5、公示。考察结束后,所有拟录用人员将在建湖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
6、录用。根据成绩及体检等情况确定最终录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人员性质为县属国有企业在编人员。所有录用人员具体工作岗位及内容,服从公司统一安排。
7、待遇。工资待遇参照县属一档国有企业标准执行。

五、招聘咨询电话
联系人:周玉 15962027727 咨询电话:0515-86255548  

六、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 0515-80600052

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0515-86233663


附件1:建湖县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招聘工作岗位表
附件2:建湖县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建湖县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