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2021年公开招聘年薪制高层次教育人才10名

发布日期:2021-07-27  (此信息已过期)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大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力度,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经建湖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年薪制高层次教育人才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 全国部分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分二类:
A类: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四川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
B类: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
2. 全国优秀在编教师,符合以下引进条件之一:
⑴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中小学班主任;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全国中小学教师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前3名及以上奖项;
⑵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称号,或省级(含副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名教师、名班主任;
⑶具备中小学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⑷国家级及以上主要学科奥林匹克竞赛金牌获得者的主教练(第一负责人);
⑸国内优秀博士(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国(境)外优秀博士(须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二、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高中学科教师8名、初中学科教师2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1年江苏省建湖县公开招聘年薪制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表》。

2021年江苏省建湖县公开招聘年薪制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表

无人报名的招聘计划,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相应学科的招聘人数。

三、招聘条件
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优秀教师)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热爱教育事业,品学兼优,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
2. 大学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6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1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优秀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 所学专业均须符合报名应聘学科相关专业要求。
4. 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承诺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任教学段和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5. 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
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1. 报名与初审(8月1日—8月6日)。报名人员请于2021年8月6日前将报名材料(《2021年江苏省建湖县公开招聘年薪制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任职、奖励及其他相关证书,学习、工作成果及发表的文章等复印件)以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名:姓名+毕业院校(或荣誉称号)+手机号码)发送到电子邮箱:185268722@qq.com。报名结束后,按照有关资格条件,由建湖县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
2. 考评与测试(8月7日—8月9日)。A类型高校中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毕业生,采取沟通了解的方式,不进行考评。
对其他通过初审的优秀毕业生(优秀教师),采取一定形式的综合能力考评。
3. 考察与体检(8月9日—8月16日)。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 公示与聘用(8月20日前)。对通过考察和体检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五年期聘用协议,如违约,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聘用期结束后,如愿意继续在建湖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可以继续以目标年薪制续聘,薪酬待遇不变;也可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招聘,经考察合格后,列为事业编制,其后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标准执行。

五、待遇保障
1. 薪酬待遇
①引进的优秀毕业生,薪酬待遇实行人民币20万元—50万元(税前)的目标年薪制。
A类学校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年薪分别不低于人民币50、40、30万元(税前);
B类学校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年薪分别不低于人民币40、30、20万元(税前)。
②引进的优秀教师,年薪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税前)。
2. 住房待遇
招聘的A类学校博士研究生、获得省“特级教师”及以上称号的优秀教师提供100-120㎡精装住房一套,在建湖教育系统服务满10年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
3. 待遇约定
在服务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并追回薪酬及待遇。
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党政纪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②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或违反师德师风建设规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③服务期内辞职或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学校工作安排的;
④其他因个人行为造成重大负面社会影响或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的。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和程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拟招聘的优秀毕业生(优秀教师),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监督电话:0515-86233249  80600071(建湖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5-86232117(建湖县教育局)

附件:
1. 2021年江苏省建湖县公开招聘年薪制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
2. 2021年江苏省建湖县公开招聘年薪制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表

建湖县教育局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