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编外)25名

发布日期:2020-11-04
根据建湖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作需要,经研究,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编外),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建湖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编外)25名

三、报考条件
 (一) 政治素质高,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消防事业,能够适应24小时执勤战备需要。
(二) 身体条件: 1.65米以上,身体健康,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它传染性疾病,双眼裸眼视力4.5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无残疾,身体、心理素质好,体重不大于85公斤。
(三) 男性,具有高中文化以上(含)。
(四) 报考战斗员岗位,年龄应在18至24周岁之间。
(五) 退役军人,根据任务需要和业务素质可适当放宽年龄至26周岁,驾驶员岗位可放宽至28周岁,消防队伍退役的驾驶员可放宽至30周岁。
(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有不良征信记录的;
4、有涉黄、涉赌、涉毒、涉贷等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招录条件的;
6、 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四、招聘程序和报名
本次招聘由大队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和资格审核、考试、面试、政审、体检、聘用等步骤实施。
1、报名方式:本人到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建湖县消防救援大队明珠路消防救援站(明珠西路39号)
联系电话:15950200384     联系人:陈站长
联系电话:18252260229     联系人:沈指导员
3、报名时间:周一到周日全天。
4、报名方法:此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的形式,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发放《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登记表》见附件1,核对证件原件,缴纳复印件及照片,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3张(背面用铅笔标注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退伍证、其他相关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6)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前组织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全过程,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1.体能测试。科目为3000米跑、100米跑、仰卧起坐(3分钟)见附件2,占考核总成绩50%。
2.面试。面试内容为个人基本情况、从业经历等,占考核总成绩50%。
3.体能测试、面试时间: 另行通知。

六、政审、体检
在面试结束后,将对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者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合格人员需自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录用,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执行。

七、聘用及待遇
1、聘用: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模式,由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建湖县消防救援大队明珠路消防站及所属政府专职消防站工作。
2、工资实行按级定酬,量化绩效,逐年增加。
(1)工资待遇标准。培训试用期工资约为3500元/月,正式录用后年收入约10万元/年(包含五险一金),并购买人生意外伤害险,每年组织免费体检一次,每年实行定期增资,驾驶员、班长及管理骨干享有岗位津贴。
(2)新入职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在营区集中居住,参加灭火救援现场战勤保障和日常训练,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驻勤(住宿)制度,试用期结束后每月休息6天,具体调休计划由消防队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本次招聘的最终解释权归建湖县消防救援大队。


附件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登记表

附件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